招 标 编 号:HSQ—2008—004号
加 入 日 期:****.**.**
截 止 日 期:****.**.**
招 标 代 理:
地 区:黄山区
内 容:
***政府采购中心*************货物询价采购函
*************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区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中心受区直有关单位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办公设备一批,我们热忱欢迎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按期参加年审)、供货能力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月**日下午*∶**前(逾期拒绝受理),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当日下午*∶**整开标。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本中心不接受开标后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若中标后,以种类不全、无货等不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当行为的,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应确保产品质量,对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和供货时间做出书面承诺。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所投报价函应密封快件投寄或当面投递(并说明:“请勿在****年*月**日下午*∶**之前启封”)至***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财政局的三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方为勤,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货 物 报 价 表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合 计
笔记本电脑 联想旭日C***MT****W********BVCW*B 台 *
台式机 联想扬天M****PDCE**** ***M **LCD 台 *
总 计
说明:
*、本次招标,参照当前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所报价为签约的合同价。
*、以上设备各单项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单位填写的“政府采购申请表”中的参考单价,如高于参考单价,则由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申请表”中的报价自行采购同样型号的货物。
*、****年*月*日前必须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工。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交纳****元投标保证金。
*、报价函应完全响应“采购清单和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报价函各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