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mgcgzx-2008-13-1
加 入 日 期:****.**.**
截 止 日 期:****.**.**
招 标 代 理:明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明光市
内 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就***第三中学购置灯光、音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
*.投标项目名称、数量:本次采购项目不分包,所有货物做一整体对外发包.具体规格要求见标书。
*.投标方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能力提供所招标之货物,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万元(含)注册资金,经过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等级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履约情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招标文件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售。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时间)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报名事??***元人民币,为减轻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往返辛劳,本中心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但投标人前来投标时提交***元招标文件制作费。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 ( ***广播电视中心一楼 )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对电子邮件因计算机原因或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的错误不承担责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日内投标人没收到的应主动与采购中心联系。
*.所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日下午*:**
*.开标会地点: ***广播电视中心一楼会议室
*.集中采购机构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地址:********* ( ***广播电视中心一楼 )
联系人:阚军、扬木明、丁长远
联系电话:****-*******、*******、*******
*.其他:资格审查在****年 *月**日下午*:**进行,投标人参加投标购须符合本公告第*条要求,投标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采购单位对其投标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质要求的,采购中心不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预中标单位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正本或副本原件进行复查,对第*位候选人复查如有问题可由排序第*位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